人力资源部部长沈志强为马来西亚全国校长职工会捎来好消息,DG41级到DG54级的大学资格校长可合法担任职工会要职。
沈志强是于日前拜访蕉赖十一哩华小文物馆,与校长职工会中央理事会进行交流时表示,在人力资源部的争取和协调下,政府首席秘书已通过书面指示,允许DG41级到DG54级的校长担任要职,但此属个案而非先例。
他说,校长职工会是于今年7月拜访其位于布城的办公室时,提到因为1959年《工会法令》(法令262)第27(2)(f)条文的规定和约束,93%的校长会员无法担任要职,也让该职工会理事担忧将面对解散的危机。
因此,在考虑到该职工会已成立61年,而且理事们积极实践该工会的目标和愿景,他通过人资部旗下的工会事务局协助争取豁免批准。人力资源部工会事务局已收到志明日期2024年10月2日的豁免公函。
“根据1959年《工会法令》(法令262)第27(2)(f)条文的规定,DG41级到DG54级的校长虽允许加入职工会,却不得担任核心理事。唯有DG38级至40级的校长能合法担任其要职。”
“与此同时,第27(2)(f)条文的规定也规定,政府首席秘书拥有权力免除该条文的约束性。因此,在人资部的争取和协调下,政府首席秘书通过书面指示,允许DG41级到DG54级的校长合法担任职工会要职,但此属个案而非先例。”
沈志强说,校长的角色很重要,除了培养社会和谐,也要确保我国的教育素质达到标准和优秀水平,因此校长职工会的有效率操作是很重要的。这也是由首相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的使命,即有效率地解决人民的问题。
此外,他也赞扬工会事务局总监亲自拜访校长职工会,并在了解校长职工会面对的问题后积极提出解决方案。
校长职工会总会长蔡淑祯校长在致词中感谢沈志强促成“大学资格校长可以担任全国校长职工会要职”这件美事,这仿佛替马来西亚全国校长职工会拨开云雾,见到曙光。
“马来西亚全国校长职工会将继续努力实践职工会的愿景,即协助教育部和政府,为学生和国家未来栋梁提供最好的教育服务,同时捍卫全国华小的校长和学生们的福利。”
蔡淑祯和全体理事也感谢人资部工会事务局(JHEKS)总监莫哈末阿斯里在申请程序和文件提交上的意见协助,让职工会理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有效地进行申请工作,让问题可以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内就得到解决。
陪同出席者尚有校长职工会法律顾问黄觥发律师及职工会事务局总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