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脸书上载儿童照片配以不雅文字,本名曾浿瑜的脸书用户“Adeline Chang”于周四上午10时30分被控上雪邦地庭,她认罪后被罚款7000令吉,但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6个月替代罚款。
曾浿瑜是网红圈内有名的“奥客”(福建话;指恶劣的顾客),她今日(24日)先认罪后却搞失踪,让法官也被迫“配合”她而两度休庭。
身穿碎花连衣裙的她,戴着口罩在今早8时45分出现在雪邦地庭。她的妹妹曾浿恩(Alice Chang)则全程陪同她一起出庭。
当推事第一次念出其控状时,她一度认罪。
不过,当推事继续念出她的控状时,她却忽然指自己不谙国语或英语,完全同不懂控状的内容,要求华语翻译员在场,法官唯有暂停面控程序。
法庭在上午11时25分,在法庭翻译员现身后,以话语念出控状时,曾浿瑜才清楚表明听懂控状内容,并二度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曾浿瑜被控于今年5月30日深夜11时许,通过脸书“Adeline Chang”账号上传一张儿童的照片,撰写内容包含不雅文字,因此触犯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纹,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超过1年,或两者兼职。
随后,曾浿瑜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斯丹为她求情时指,曾浿瑜没有稳定收入,在网上开播及写评论月入才1000到2000令吉,加上这是她第一次触法,恳求从轻发落。
此外,律师也透露曾浿瑜目前正在接受心理治疗等。
法官阿莫法在判刑时,援引《国家原则》中的培养德行劝告曾浿瑜,不要把自己的事情牵涉道其他人身上,尤其是儿童。
法官最终基于曾浿瑜已在接受心理治疗,判处她罚款7000令吉或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6个月替代罚款,并充公其手机。
不过,曾浿瑜向法官再求情,强调自己的手机内有很多重要资料,要求索取会手机及电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