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脸书上载儿童照片配以不雅文字,本名曾浿瑜的脸书用户“Adeline Chang”于今早8时45分被控上雪邦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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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面控。在此条文下,任何人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超过1年,或两者兼职。
此前,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在警方的配合下,已完成对曾浿瑜的调查,案件是针对“”的脸书帐号涉嫌发布带有不雅字眼的儿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