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政府机构董事部成员涉嫌滥用权力挪用320万令吉投资金,获怡保推事庭允准延长扣留5天至本月26日,以在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下接受调查。
推事希蒂哈浓周二批准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官员要求延扣46岁嫌犯的申请。
据了解,在中霹雳县一个土地开发机构合作社任职董事的嫌犯,涉嫌滥用权力,在没有实施任何项目情况下,将合作社的两笔分别70万令吉和250万令吉的投资基金,存入其妻子和弟弟的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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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是于周一下午2时25分,被传召到怡保美露拉也霹雳反贪会大厦录取口供时,遭到扣捕。
身穿反贪会囚衣的嫌犯是于周二上午10时24分,被反贪会官员押到怡保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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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反贪会主席拿督阿末沙比里受媒体询及时证实此案,并说案件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