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陈淑珊
槟州公民权计划主任叶进强指出,国会通过修宪使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享有公民权,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希望当局尽快批准已提交的申请案件,让这些孩子获得公民权后安心留在国内。
他说,在槟城公民权计划下共有27宗相关个案,海外出生的孩子大部分来自美国、英国及日本等国家,其中4宗于去年已获批,目前还剩下23宗,尚在等待当局进一步指示。
他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对国会上周四(17日)通过修正2024年联邦宪法,允许大马籍母亲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享有公民权一事,表示欣慰。
“从以前到现在,该课题一直都在讨论,这次终于可以通过,值得鼓舞。”
他指出,过往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其国籍是跟随父亲,而大马籍母亲必须通过《联邦宪法》第15(2)条款,为孩子申请大马公民权。
“随着修宪案通过,如今必须厘清是否要通过国民登记局(JPN)申请,还是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促请当局尽快批准那些已经申请的案件,让海外出生的孩子能安心当一名大马公民。根据标准作业程序,一般上会在一年内审批,希望不要拖太久。
须自愿放弃原有国籍
叶进强也提醒,大马不允许国民持双重国籍,所有要求成为大马公民的人士,必须马上决定自愿放弃原有国籍。
他希望修宪后一切明文规定,清楚交代海外出生的孩子必须几岁放弃原有国籍,不要因混淆而又得参考过去的个案。
此外,他表示,如果大马籍女性嫁给外国人在国内进行婚姻注册及产子;大马籍男性与外籍太太在国内注册及产子;大马籍未婚妈妈国内产子,其孩子将自动享有公民权。
他说,有不少案例是大马籍父亲与外籍母亲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产子,即使孩子是在国内出生,其国籍也是跟随母亲,而不是父亲。一旦母亲生下孩子后落跑,将衍生无国籍儿童问题。
“我们希望只要孩子的报生纸有父亲名字,内政部可考虑让他们成为大马公民,希望再次通过修宪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国会下议院在本月17日以206票对1票,通过历史性的公民权修宪案。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允许大马籍母亲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享有公民权。
这宗法案阐明,在联邦以外出生的儿童,如果出生时母亲是公民,有权通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而不是只有当父亲是公民的情况下才能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