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以“非长期在我国工作到退休”等5大建议为由,呼吁政府重新检讨强制外籍员工在我国缴纳公积金的政策。
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今天(22日)针对此课题,提出以下5点看法和建议:
1:政府可以根据公积金概念,配合现有开放工作准证期限(如10年)的政策,研究一套短、中期的理适合制度,让外籍员工尤其是外劳在我国服务期间,专供雇主和所聘请的外籍员工缴纳。
2:一旦落实,外籍员工人本身,以及和雇主的公积金缴纳比率应进一步检讨,避免加重雇主负担,同时也须顾及到员工本身是否拥有“每月可支配现金流”的意愿。
3:由于不属于我国公民,以及不在我国长期工作到退休情况,外籍员工是否和我国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水平的公积金年利息回酬?这是值得商榷和厘清的。
4:加剧外汇流失,目前在我国的数百万名合法和非法外劳,导致国家每年面对数百亿令吉的外汇流失,如果再实施公积金制度,最终的流失数目肯定更大。
5:加重雇主额外负担,除了必须支付有关外劳税务之外,明年实施的最低薪金制从每月1500令吉增到1700令吉(增加200令吉);再以1700令吉基薪计算,在雇主必须再支付介于12%到13%(视薪金而定)公积金缴纳率的话,相等介于204令吉到221令吉;换句话,明年雇主将面对多付超过400令吉的外籍员工薪金和公积金。
也是沙巴中华大会堂总会长的吴添泉发表文告表示,在收集了华总和各州华堂,以及许多行业雇主反映后,华总认为政府应该与各行业、团体和相关利益者商讨,收集更多看法和建议后,重新检讨这项强制外籍员工以及聘请有雇主双方须支付公积金的新制度。
他说,政府设立公积金的宗旨,最主要是通过强制雇主和雇员双方、以及会员本身自愿缴纳的方式,为我国公民和工人提供退休生活保障,属于长期投资和储存制度,这个宗旨初衷及所扮演的角色,包括多年来所享有的高年利回酬福利等,如果再开放让外籍员工同等享有,是值得慎重看待和严谨研究的。
针对这项在国家明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政府将分阶段强制外籍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政策,他希望能够进一步厘清相关的执行细节,尤其是有关雇主和外劳雇员之间的每月缴纳率这方面,将是最大关键所在之一。
“需要知道和了解的是,除了专业领域外籍员工在我国享有较高薪水之外,一般上我们指的都是劳工或关熟练的外劳阶级,多年来政府主要是为迎合私人领域在劳工和技术领域之需,而批准引进这些阶级的外劳,主要是在园丘、建筑、工厂制造业和饮食业等工作,以填补本地公民留下或不愿意从事的空缺。”
他说,引进或聘用外劳,除了填补国人不愿意做的空缺之外,最主要的还包括了要通过减少薪酬开支而节省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带动国家发展。
在雇主“减少开支才聘用外劳”的原则基础上,吴添泉认为政府应该制定外籍员工和本地公民不同等级的公积金缴纳率,不应该以国人同等,如果缴纳率过高,就会违反雇主和厂商的上述原则;和国人平等的话,就会产生外国和我国工人同等混淆与争议,可能会引来雇主和国人本身的反弹。
他建议政府在落实之前,应该与厂商和雇主,利益相关者多商讨和收集看法。
他说,有厂商组织初步统计,以国家现有的雇主需每月支持每名员工介于12%至13%(胥视薪酬等级)缴纳率为根据,如果是以我国约250万名劳数目,每月1700令吉来计算的话,我国雇主每个月就必须多支付至少超过5亿,相等于每年66亿令吉的外劳公积金成本,负担极大。
“这个计算是以明年落实的最低薪金制度,从每月1500令吉提高到1700令吉为基础,意味着薪水越高者,雇员要支付的缴纳率和数目,肯定就会越多,同时聘请越多外籍员工雇员,所面对的公积金成本肯定就会越高。”
他也认为,这个新政策一旦落实,肯定会影响本地企业的引进和招聘决策,但影响层面是否大或小,还是要看缴纳率高或低为关键,如果不与本地员工同等,雇主认为可以接受而又必须要用到的话,还是会继续引进外国工人,但人数方面可能会更谨慎或节约一些。
他说,另一个极可能会出现的现象是,以外包或合约性质来聘请外国工人的情况,将会增加,因为雇主可以通过这个灰色地带节省有关成本,至于到时会不会再引发另外的课题,则另当别论了。
吴添泉也表示,在引进外籍员工方面,政府已经多次声明,除了专业领域,必须逐步减少引进劳工领域,同时也不断通过漂白行动来取缔非法外劳和入境公民,这是值得支持的作法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