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妇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对国会下议院前天通过修改和公民权条文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赋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产子时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的历史性决定,表示欣慰和欢迎,但希望它能够具有追溯性。
尽管对修正案不具有追溯性感到失望,但她呼吁政府在民主民意下,正面看待之前或目前已经提出申请的不少个案,都能够以刚通过的修正案或相关条文的法律精神为基础原则,并接纳有关子女成为我国公民。
她希望修正后的新法案,能够根据程序尽速列入宪报生效执行,确保申请者获得都获得公民权。
也是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妇女组主席的林火莉今天通过文告说,华总妇女部有关课题深表关注,曾经在2011年发动与号召国内妇女组织集体请愿,并到布城首相署移交一份获得国内110个华团妇女组织联署要求政府撤回“大马母亲海外出世孩子自动获公民权”一案上诉行动的备忘录予时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
她说,吉隆坡高庭是在2021年9月9日作出标竿性裁决,宣判我国女性公民可以和男性公民享有同等权利,她们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自动成为我国公民。
而随着政府提出上诉,在2022年8月5日,上诉庭三司以两票对一票推翻吉隆坡高庭的裁决,宣判我国女性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无权自动成为我国公民,较后诉方“前沿家庭”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她对这项公民权修宪案获得206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成功跨过三分二的门槛压倒性通过表示感谢,强调除了可以化解这项多年来悬而未决的争议外,也彰显出国会和司法上对我国女性的平等对待和两性平等平权。
她说,如果继续保留只依据其父亲为我国公民的条件,让他在海外出世孩子才可自动获得我国公民权的国家政策,肯定已经不合时宜,不该再出现在21世纪的今天,因为它将被视为政府认同联邦宪法对有关妇女和其孩子的不公平,以及被诠释为我国存有性别歧视问题。
林火莉说,有关修正案对大马公民在海外出世子女获得我国公民权的权益,已经获得宪法保障,可说是我国民主进程中历史性的决定,至于修正案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其他如无国界者和其子女的公民权问题等,也可经过各方面再商议和寻求全面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