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银行每4年都因新任总统就职都会发行纪念金币,内含1安士、成色999纯金,随著18日国际金价已突破每安士2700美元(1万1634令吉)天价,近期有民众动了念头,想把纪念金币拿到珠宝店“熔金”变现,不过央行提醒,央行发行纪念金币算是“国币”,私自熔成黄金恐触犯“妨害国币惩治条例”,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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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立委黄珊珊17日于立法院财委会质询,民众将总统暨年金币拿去珠宝店熔金再利用,是否违反“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2条“意图营利,销毁新旧各种硬币”的规定,要被关1年至7年?只是纪念币而已,有这么严重吗?
央行发行局长邓延达表示,央行发行的纪念金币是国币,若熔掉,确定触犯“妨害国币惩治条例”,但能否定罪是由司法机关定罪,至于纪念币是否可排除在国币之外,央行表示会考虑。
在1996年首位民选总统李登辉以及副总统连战的“李连”纪念币,当时售价每枚仅1万8500新台币(2468令吉),存到现在,价值不斐,不过收藏纪念币更多时候在乎的是意义与纪念价值,并非金钱可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