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Sarah Leo被控偷前男友手机”案,由于辩方律师早前提呈的陈情书已被总检察署驳回,槟城乔治市推事庭将案件订于12月11及19日开审。
推事娜德拉敦周五(18日)将此案定期12月11及19日开审,主控官达希妮将安排3名证人,包括投报者、查案官和搜查官出庭供证。
被告莎拉廖依美(33岁,译音)被控于今年4月26日晚上约10时,在一家私人医院停车场的汽车内偷窃安德鲁叶辉明(37岁,译音)价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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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最高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年6月13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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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方律师谢英顺7月24日在案件过堂时,声称提交陈情书给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