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妻子欢心,“爱妻号”男子跨州入室盗窃,更偷走一名工厂业者的30万令吉巨款,复用赃款购买名牌货送给妻子!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在记者会上表示,本月6日凌晨2时47分,住在莎阿南第U13区的华裔事主,发现住所后门遭人打开。
他说,事主检查后发现,存放家中30万令吉和1万6600人民币现钞已不翼而飞,而马上报警求助。
他指出,警方调阅事主住所的闭路电视,发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蒙面窃贼,翻越住所围墙,复从楼下厕所的窗口,潜入屋内作案。
他引述警方调查说,窃贼身形瘦小,因此能轻而易举地从厕所窗口爬入家中,后者得逞后,打开后门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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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的凌晨2时15分,警方根据情报,在柔佛州哥打丁宜,拘捕33岁巫裔男子,并扣押一辆福特四轮驱动车,以及搜到21万令吉和1万6600人民币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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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在行动中,搜到一条金项链、两个金手镯、一双路易威登鞋子、一个路易威登手提包、一个巴黎世家(Balenciaga)手提包、两枚劳力士名表和一枚泰格豪雅(TAG Heuer)名表。
“疑犯是一名自雇人士,并且有一项刑事前科,他从柔佛州乘车北上雪州作案后,用赃款购买名牌商品送给妻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入室盗窃)查案,并于周三(16日)获得指示起诉疑犯,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