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眼色海6岁男童疑遭生父及继母虐待案,夫妇俩周二在太平地庭被控皆俯首认罪,鉴于受害人尚留院治疗,及次被告需送院接受精神病检查,因此法官不允准2名被告保释,案展11月14日过堂。
2名被告是47岁的阿都拉萨(技工)及33岁的莎丽花(家庭主妇)。夫妇俩同时被控于今年2月至10月10日,在霹雳峇眼色海卡弄邦园丘的柏迈花园住家,蓄意让受害者暴露于致伤身体环境中,即父母疏忽照顾孩子,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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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皆对控状认罪,惟法官纳迪莎基于受害人尚留院治疗,因此不批准首被告保释。至于患有精神病的次被告(继母)则需送院接受精神病检查,并等待有关报告,因此法庭也不予保释。
法官过后将此案展至11月14日过堂,主控官为伍彦霓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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