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由中国人经营的洋垃圾厂,因为在没有准证下非法操作,被罚款5万令吉。
这间位于槟榔东海(Pinang Tunggal)的非法洋垃圾厂,是于去年12月18日面对吉打州环境局突击检查时被查封后控上法庭,该公司经理周一(14日)在双溪大年第一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法官罗斯兰判该公司罚款5万令吉。
吉打州环境局主任莎丽法指出,当局是接获居民的投诉后展开突击检查。
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6)条文展开调查,同时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34A(8)条文下被判,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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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向法官求情时指出,由于该厂已经停止操作,因此要求轻判,而来自吉打州环境局的主控官则指出,当局是接获来自附近包括苏拉娅花园即槟榔东海居民,投诉嗅到恶臭的味道后才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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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该厂释放的污染物已经严重影响周围的空气,同时为居民带来了困扰,包括由该厂释放出来的污水,也直接流入附近的河流内。
他说,该局经于今年3月4日,向该厂发出停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