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关税局主任拿督罗斯兰下周一(10月14日)退休前最后一次的建功,槟州关税局10月初在威南取缔私酒行动中,共起获6022.08公升各种酒类,涉及漏税款项12万3931令吉2仙,成功逮捕3本地人及1外籍客工归案。
罗斯兰周五(10月1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表示。
他说,部门执法组是在10月2日,上午11时在威南打昔轻工业区进行突击时发现藏有漏税酒类1万2432罐及480瓶(6022.08公升),以及一辆运载罗里,市价估计6万1665令吉60仙,涉及漏税款项12万3291令吉2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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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执法员成功将3名本地人及1名外籍人士逮捕,相信涉案者是以罗里运载批发销售有关走私酒类,而该轻工业单位则是走私酒类的货仓储存处。
他表示,执法组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不少过物品款项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关物品款项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以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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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976年国产税收法令第74(1)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对国产税收不少过10倍或最高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国产税收20倍或50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