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形容,政府强行规定所有年收入超过15万令吉收入的企业,必须实行电子发票如同“发钱寒”,为了增加收入一刀切,拿正面对诸多困境和难关的中小型企业开刀!
他要求政府必须在明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厘清这方面所引起的混淆,给正在设法恢复“元气”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喘气空间,免得他们规模越做越小,从小型转向微性,微型转向无形,这对地方上经济都没有好处。
他强调,无论政府怎么分阶段执行电子发票,要在一年内强行要求年收入15万令吉的业者,必须实行电子发票的做法是霸道和不顾业者存活的做法。
“政府实行这措施是要透明化企业的报税系统,避免逃税,却误伤小型企业,增加了企界的经济负担和压力。”
刘华才在周二发表的文告中提醒政府要为中小型企业,量身订造合身衣服,考量到当前经济成长并不如政府所言般的那么积极和亮眼,昌明政府就要有体恤民意的昌明意愿和表现,任何影响广泛的政策都应该在实行前进行完整性的资料收集和调查,
“保守估计,小型和中型企业占马来西亚所有企业的95%,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微型企业。虽然他们对国家经济的贡献不及国际大企业那般显眼,却是主要的就业岗位贡献者,是国家不可或缺的经济驱动力。”
他认为,政府若真要执行更完善的税务系统,应该以收入来区分和分阶段执行电子发票,让有能力的高收入企业,如年收入达到40万或50万令吉以上的企业先行,在慢慢把门槛拉低,让企业界业者尤其是杂货商和小贩有更多时间去适应和调整。
他说,尽管政府宣布年收入少于15万令吉的企业,不需要给客户发出电子发票,但是,如果有参与较大公司供应链的企业没有完成完成连续交易控制(CTC)流程,可能面临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风险。
“政府把门槛定在年收入15万令吉,实际上是已经几乎横扫全部业者,没有哪家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完全免除电子发票。”
“每年收入15万令吉,意味着你只要每个月有1万5000令吉的收入就要实行电子发票,中小型企业包括杂货商和小贩都必须跟上脚步,否则就要面对当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