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慎重重新考虑,取消在大马出生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条款,并担忧此举或加剧无国籍问题。
该会周二发表声明说,《联邦宪法》公民权条款作出的任何修正,应着重在加强有关权利,而非削弱或剥夺这些权利。
“先辈通过《联邦宪法》所确定的公民权,不应通过任何修宪方式剥夺。”
声明续说,我国出现的无国籍状况并非凭空发生或偶然,而是反映并揭露了我国公共领域的传递系统,在数十年间所造成的无国籍状态问题。
声明说,这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来修复这个支离破碎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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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案原定是在3月辩论和表决,国会却提呈二读不久后就宣布休会,导致法案辩论展延。
后来,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在7月的国会会议指,这项法案需要再次提呈给马来统治者会议,法案二读和三读将在10月的国会提呈。
此外,人权委员会也关注沙巴副首长拿督杰菲里吉丁岸日前要求沙巴豁免于公民权修宪案,并指这显示政府在准备这项修宪案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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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菲里吉丁岸认为,公民权修宪案应仅在西马落实,沙巴应获豁免,避免加剧沙巴的无国籍问题。
人权委员会说,《联邦宪法》第161E(2)(a)条文已阐明,沙巴和砂拉越在公民权事务上不能获得豁免。
“这一突如其来的事态发展,显示政府在准备修宪案时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