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毒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前研究助理莫哈末尤索夫,通过代表律师寻求裁定《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41B条文违宪。
他的代表律师拉菲克指出,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的莫哈末尤索夫,目前在雪兰莪双溪毛糯监狱。
“众所周知,因为该法令的第41B条文禁止保释,因此贩毒案件是允许被保释的!”
他周二发声明指出,这在一些情况下十分不公平,特别是被告有充分的辩护理由或者是特殊情况,而需要保释。
第41B条文下,涉及一些毒品的控告不得保释,至于抵触第39B条文则因为事态严重而无法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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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克续说,他们在昨日收到已经提交的密封文件,包括志期9月27日的原诉传票和辅助宣誓书。
“根据原诉传票,莫哈末尤索夫寻求裁定《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41B条文违宪,因为它限制了批准保释的权力。”
“原诉传票想向法庭提呈可以减轻尤索夫刑罚的文件,希望法庭可以允准保释。”
拉菲克表示,法庭择定10月23日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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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31岁的尤索夫被控在9月6日上午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的祈祷室前的停车场贩卖毒品,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及鞭笞12次,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拉菲克以个人安全为由,要求法庭准允莫哈末尤索夫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