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重申,单凭自己一人是无法微观管理资金的运用和投资,一切都须要交由专业人士和董事会处理。
SRC公司起诉纳吉案周五(27日)续审,SRC公司代表律师林志伟在交叉盘问环节,提及2700万令吉资金汇入了纳吉尾号880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头。
他引述银行账单指出,Ihsan Perdana公司曾把注明为“企业社会责任(CSR)计划”的资金汇入到这个户头,并询问纳吉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汇入尾号880银行户头的2700万令吉,不是SRC公司或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资金?
纳吉反问对方:“我们是否可以稍后再处理这(件事情吗)?”
根据《当今大马》报告,消息人士披露,纳吉是希望先咨询法律团队后,才回应这个提问。
此外,当纳吉在担任首相期间,也领导隶属财政部的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以及隶属财长机构(MOF Inc)的SRC公司;于是,林志伟质问纳吉是否在主持内阁会议期间,批准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给SRC公司的担保。
对此,纳吉说SRC公司的投资是否可行,需要由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董事会和投资小组判断,而不是他这位首相来决定。
“因为结构上的安排,主要责任应当在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我没有办法微观管理资金的运用,或必须作出哪些投资,而这正是董事会的目的。”
他强调,首相的角色不是决定投资的可行性,世界上没有哪个首相会这么做。
期间,林志伟指纳吉可以指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验证SRC公司的贷款,纳吉则以“交给了董事会处理”作为回应。
承审本案的法官阿末法祖择定在10月9日续审。
纳吉在周四(26日)审讯期间上披露,其中一个尾号694的AmBank户头是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目的,但之后因为个人理由而关闭。
不但如此,他一一驳斥外界的指控,澄清自己没有插手干预SRC公司的行政、否认该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菲沙聂阿里是自己的代理人,以及反问为何经验丰富的董事会成员,会轻易相信聂菲沙聂的话。
这宗民事诉讼主要是审理2011年至2012年期间,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的40亿令吉涉嫌违规交易。作为一马公司(1MDB)子公司的SRC,与Gandingan Mentari公司(GMSB)在2021年5月7日起诉纳吉失信、滥权,以及为一己之私挪用SRC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