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迟进早退”引全网热议,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副主席拿督杨顺兴强调,酒店不是“管制品”,目前没有法律规定酒店入住与退房时间,主要看个别酒店管理政策。
日前有网民说有酒店规定只可下午4时入住,上午11时便得退房。此帖一出引爆全网热烈议论酒店入住(check in)与退房时间(check Out)课题。
杨顺兴周四(26日)早上接受Eight FM电台访问,说明政府不可能针对酒店入住与退房时间,做硬性的统一规定,因为这“对行业不好,对顾客也不好”。
他指出,酒店业是自由市场,有其生态体系。酒店主要须在客人订房前,预先知会客人入住/退房时间,具体从几点开始计时收费,消费者有权选择该酒店与否。
“双方约定好便可入住,大家你情我愿,否则顾客可另选酒店入住。”
他说,目前各酒店的入住、退房时间等,没有明确的行业规定。我国大多参照国外酒店管理模式,各酒店根据自己情况,有所不同。
同时,他说明个别酒店会针对入住/退房时间作不同设定,如酒店会员优惠和高端房型等。这也是酒店之间的竞争条件,“谁能给客户最佳服务”。
杨顺兴也解释,酒店房间入住率一般是按“间/夜”计算。此外,酒店需要留时间打扫,不可能做到“点对点”入住。
“理论上12时到12时才算一天。但酒店主要功能是夜间住宿,所以不按天算。一般客人上午早点到,第二天中午12时后晚一点退房,酒店不会多收钱。”
他说,如客人晚上才入住,第二天按时退房,酒店也不会退钱,以确保酒店正常经营,对所有客人都公平。
他强调,每个地区的不同酒店都有本身条件,如该酒店是否入住率高、人手是否足够等。每家酒店可依照本身情况,做不一样的规定,以酒店管理和营运为准。
无论如何,他说,旅游部或旅游局都设有投诉机制,供游客反馈问题。
“我们会针对不同个案调查,看投诉是否合法或合理,政府会开明聆听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