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传教士阿末胡萨姆涉嫌使用“假拿督”头衔,于周四(26日)被提控上加央地庭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34岁被告在地庭法官莎丽法的面前,聆听通译员念出的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阿末胡萨姆被控于2023年5月4日早上11时30分,在玻州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办事处,被发现接受不受到马六甲州元首承认的勋衔封赐及勋章。
因此,被告在2016年徽章及名字法令(防范不当用途)(修订)第4A(3)条文下被控,并在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第17条文(787 法令)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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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过一年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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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允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谕令他每个月1日到附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案展10月28日过堂呈交文件。
此案由玻州检控主任莫哈末阿斯拉夫及傅肄婷副检察司提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努依曼及努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