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零售商将统制品囤积在私人住宅,遭槟州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局取缔。
该局主任杰根说,该局在周三上午10时突击诗布朗再也登基利区一间,疑违统制品条令涉嫌走私或牟利行为的住宅。
他透露,在此次行动共查封986公斤多品牌1公斤装的补贴包装食用油,84公斤多品牌瓶装食用油,372公斤1公斤装的多品牌粗砂糖,以及141.2公斤多品牌面粉,所有物品均被查封作进一步调查,涉及有的物品总价值约 4849令吉。
他下午在现场召开记者会说,该囤货住宅与当地一间杂货商店有关联。有关杂货商使用商店的准证办入统制品是属于合法性的,但要将统制品囤放在其他地方,他就得申请以该囤放地址为主的有效准证,否则将视之为违反条令。
他透露,该局是在民众提供情报下,进行了1个月的监督调查行动,也在该杂货商店进行调查及询问,但业者并未透露此间的囤货的住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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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杂货商业主是本地人,经营杂货店2年时间,店内的1名员工的是印度籍客工,住宅单位的也是1名印度籍客工,员工都给予充份配合。至于囤放统制品的住宅,是业者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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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该局将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0(1)条文调查案件,以确定是否涉及其他违反条令的操作,包括将补贴性的统制品以高价出售等。
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个人一旦被判有罪,可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公司以及机构,则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令吉。
他说,槟州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局正积极在槟城各地进行监督和巡逻,打击统制品走私活动。因而,呼吁民众提供关于统制品走私活动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