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出现戏剧性发展,易华仁在案件周二开庭后表示认罪。
控方是以5项控状让易华仁认罪,另有30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有关5项控状包括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控状,指易华仁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贵重礼物和好处,以及一项控状指他阻碍司法公正。
法官较后在听了控辩双方针对刑罚发表的陈词后,延期至10月3日下判。
控方促请法官判易华仁坐牢6至7个月,辩方则认为最长不应超过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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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洪承利说,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目前没有相关的判词,他需要时间斟酌刑罚。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其中2项是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与新加坡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和F1大奖赛有关。
易华仁代表律师文达星说,其当事人准备对所面对的指控认罪,原因是控方已不打算提控其当事人原本面对的2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