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内贸局执法组突击巴东勿刹一个没有门牌的仓库,充公一辆有额外油箱的本地轿车、600公升汽油、油桶、抽油泵及管子,该仓库已被当局列为重复走私汽油的犯罪地点。
玻州内贸局主任哈斯布拉于周日下午发文告指出,该局执法组从数周前开始埋伏观察,并于本月21日(周六)下午12时20分通过“纰漏行动3.0”(Ops Tiris 3.0)突击以上地点。
他说,该仓库是重复走私汽油的犯罪地点,不过当执法员突击现场时,仓库里没有人。
他说,现场的一辆本地轿车被充公,因为车里有3个经过改装,疑用来添加汽油的额外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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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充公现场的600公升汽油、5个油桶、1套抽油泵及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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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布拉说,所有充公物总值2万9390令吉,包括价值1230令吉的汽油,全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下进一步调查,一旦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当局也会援引2001年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对任何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者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