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提出槟城海底隧道案证人弹劾申请周五(20日)续审,控方主要证人指商人拿督斯里加纳拉惹,当年在得悉有机会跟林冠英打好关系时表现得很雀跃。
海底隧道承建商Consortium Zenith的前董事拿督扎鲁,周五(9月20日)在吉隆坡法庭供证时指加纳拉惹在7年前,获悉林冠英同意让自己交付200万令吉的贿款时,通过WhatsApp表达自己的雀跃。
副检察司旺沙鲁丁询问扎鲁:“这条‘太棒了,拿督。 槟城首长搞定了啊,拿督’的信息是谁发出?”
扎鲁表示,这是加纳拉惹发出的信息。加纳拉惹在等待林冠英的决定,以确定是否让他当中间人。
扎鲁披露,加纳拉惹之所以感到雀跃,是因为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根林冠英打交道,并指当时反贪委员会在监视自己,所以需要物色中间人把贿金交给林冠英,而林冠英在2017年8月17日跟自己会晤时,同意由加纳拉惹当中间人的建议。
“我告诉林冠英自己推荐加纳拉惹充当中间人,负责把钱交给他,因为我告诉林冠英,加纳拉惹过去曾是国阵的人,与当时的首相关系良好,我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扎鲁续说,林冠英同意后指,会去吉隆坡与加纳拉惹见面。
扎鲁和加纳拉惹是林冠英的槟海底隧道案的控方关键证人,由于林冠英认为扎鲁在两个地方的供词有出入,所以申请进入弹劾程序。
此外,在今天审讯的期间,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哈占奥玛因为旺沙鲁丁的多个提问提出抗议。他不满控方的问题在引导证人,并指这违反了《1950年证据法令》,法庭也因为这样弥漫着“火药味”,承审法官艾祖拉之后谕令旺沙鲁丁注意言辞,避免有引导的嫌疑。
无论如何,林冠英的辩护团队以扎鲁的证词有出入为由,认为对方的供词不可信。这次的证人弹劾审讯择定在10月2日续审。
63岁的林冠英在海底隧道案中面对4项控罪,第一项是指控他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索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作为协助扎鲁赢得价值逾63亿令吉的海底隧道项目。控状指出,林冠英是在乔治市光大的槟首长办公室,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犯下罪行。
第二项修改后的控状中,林冠英被指索取公司利润的10%作为回报,以确保获得该项目。该罪行是于2011年3月,发生在吉隆坡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附近。
也是民主行动党主席和峇眼国会议员的林冠英面对的另外两项控状,是把两块总值近2亿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地段,脱售给两家与海底隧道项目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