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资委要求下,一些央企已陆续开始卖出手中的金融机构股权。
有鉴于中国金融风险不断显现,在国资委要求下,一些央企已陆续开始卖出手中的金融机构股权。监管层的目的是抑制企业过度金融扩张,并防范金融风险。
经济观察报15日报导,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6月的扩大会议决定,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业内称此为“限金令”,包括中化资本、中国保利、鞍钢集团在内的数家央企,已陆续开始售卖手中的金融机构股权。
报导说,监管层的目的是加强对央企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盯住了“金融”、“高风险”和“非主业”这几个关键。
有国资人士指出,聚焦央企参股、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背后,是日趋显现的金融风险。金融业的发展也关系著中国经济的稳定。
这名人士说,中国优质的企业多是上市公司,或者是由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但这些企业的收入和利润正在下降,这说明经济正在承压。想要应对风险,就得从金融先入手,从央企先入手,并让央企回归主业。
央企人士则认为,这也意味著,央企过往靠金融业务“赚快钱”的时代要结束了。
报导指出,当前,金融资产在央企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上市央企,其资产80%以上涉及金融领域。
报导引述央企人士说,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控制力,一般都会涉足金融领域。金融行业具有高杠杆、高回报的特点,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流动性和盈利机会。因此,很多大型企业最终都会形成以金融业务为核心的商业模式。
不过,随著时间,央企的产融结合开始出现一些问题,金融业务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产业发展,或是部分央企的金融业务资产负债率较高,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有的央企则过于追求金融业务的发展,而忽视了主业的稳定和提升,导致企业资源配置失衡。此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参股可能会增加内部交易和道德风险。
来自政府的“限金令”,对央企来说其实是“痛苦的抉择”。一名央企总会计师说,要是真的将这一利润贡献的主力军卖掉,势必影响年底的央企考核。不过,现在出售金融机构股权,也许还能卖个好价钱;一旦错过时机,未来可能就卖不出去。
央企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风险转移出去,但如何划分出有高风险的资产,以及这些可能存在风险的资产会由谁来购买承接,这些都是衍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