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在巴生谷9个地区,分配1376个随身摄像机(BWC),让警察试行佩戴,以评估它们在现场行动的效率。
同时,警方估计会在明年3月,全国的警察都会佩戴随身摄像机。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警方的试行措施分成两个阶段,他们先于6月和8月起,在巴生谷地区的州警察总部、警区总部和警局试行。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说,在吉隆坡方面,涉及的警区总部和警局,分别是金马警区总部、金马警局、秋杰路警局、敦李孝式路警局与吉隆坡谐街交警警局。
他说,在雪兰莪州方面,巴生北警区总部、涉及的分别是加埔警局、巴生新镇警局与巴生交警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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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这9个地区是佩戴随身摄像机来试行功能和效率的试行地点,以便日后推行到全国。
“警方与6月19日起在巴生谷这9个地点展开这项试行措施,至于全国警察总部、吉隆坡警察总部和雪州警察总部,则于8月12日到20日之间执行。”
拉扎鲁丁说,警方下个目标是南马的警察,警方会在北马落实前,先柔佛、马六甲与森美兰州试行。
他说,警方预料在明年3月,在全国落实警察佩戴随身摄像机的措施。
根据较早时的报道,警方于9月和明年2月,分阶段获得7648部随身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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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鲁丁说,此举有助识别执勤期间涉及不当行为或违反诚信的警察,其中佩戴随身摄像机的警察,优先考虑是警车巡警(MPV)、摩托车巡警队(URB),之后才扩展到交警调查与执法局。
他说,巡警是防范罪案巡逻中发挥关键作用。
“这项措施可以录取所有互动,有助加强民众对于警方的信心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