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揭露,有公司试图以投资资讯备忘录(IM)混肴民众,进而招揽投资,因此该委员会促民众警惕这类投资诈骗行为。
该委员会今日(6日)发表文告指出,该公司宣称他们的投资资讯备忘录,已提交给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或已经获得委员会的批准,试图藉此吸引投资。
文告说,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在向潜在投资者派发投资资讯备忘录以筹募资金的非上市公司,必须在7天内将备忘录提呈给证券委员会,然而,提交了备忘录并不代表已经获得证券委员会的批准。
“在这起案件中,证券委员会发现相关公司向投资者,塑造他们发布一份已提交给证券委员会的投资资讯备忘录,进而误导投资者,并提高投资项目的可信度。”
证券委员会澄清,相关公司并没有向该委员会提呈任何的投资资讯备忘录,并怀疑该投资是一项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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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表示,他们已经立即对相关公司采取行动,包括向警方做出投报,并将相关公司列入证券委员会投资者警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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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委员会严正看待此事,因为这类行为可能会误以为相关投资,已获得证券委员会认可及批准相关投资项目。”
证券委员会鼓励民众在接获任何使用该委员会名称招揽投资的邀约时,必须先向该委员会查证及投报。
“这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的投资风险,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