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小”司机违法驾车案,这次更因鲁莽驾驶,而造成车祸的发生!
10岁男童驾驶家长的轿车,与9岁邻居乘车外出,不料在转弯处撞到停在路边的客货车,造成后者滑行再撞到前面的灵鹿轿车。
所幸,“小司机”与“小乘客”皆没有受伤,警方深入调查后,从未成年孩童违法驾驶和疏忽照顾儿童角度,调查此案。
这宗事件是于周二(3日)晚上9时30分,在森美兰州芙蓉的阿罗华娜英碧安花园(Taman Arowana Impian)2路发生。
芙蓉警区主任哈达助理总监发表声明,有关10岁男童驾驶丰田Corolla轿车,载著9岁男童邻居,从当地一个公寓范围朝阿罗华娜英碧安花园方向行驶时,在一个转弯处与一辆停在左侧路肩的客货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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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有关客货车失控滑行,再撞到停在前面的另一辆灵鹿轿车。
“有关丰田轿车内是两名男童皆没有受伤。”
哈达表示,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1)条文((16岁以下者不得在公路驾驶交通工具)、第111条文(教唆犯法)、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第10条例(驾驶车辆时打瞌睡或未能正确控制车辆的行驶),与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疏忽照顾儿童)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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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掌握事发经过详情者,受促联络查案官苏德古马警长(0164830853),或前往临近警局助查此事。
另一方面,公众受促遵守交通规则,父母或监护人也要留意儿童的行为,以免违法。
同时,警方也会对违法的司机采取严厉行动,若违法者是儿童,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也将受到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