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危险毒品法令的被告(中)完成面控程序后,被关税局官员押离法庭。

一名泰国籍女子试图从巴东勿刹关卡贩运5.252公斤海洛英入境我国被捕,周三(4日)被控上加央推事庭,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30岁的被告安珊侯茹在推事努莎西答面前,聆听法庭通译员用泰语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

被告不获保释,案件定于11月20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8日下午6时40分,在玻璃市巴东勿刹关卡的乘客检查特别通道,被发现贩运5.252公斤危险毒品即海洛英,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234法令),及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如果没有被判处死刑,可被鞭笞至少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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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是登姑鲁卡雅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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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关税局主任依斯迈于上个月30日召开记者会时说,这名30岁泰国籍女嫌犯是经过2天辗转曼谷、合艾及巴东勿刹,试图携带藏有5.252公斤价值49万2375令吉海洛英的行李箱步行通关入境我国时,被马泰边境玻璃市巴东勿刹关卡的行李扫描仪揭发而被捕。

他说,嫌犯耗时2天从曼谷乘搭火车至合艾,再搭货车至泰国的巴东勿刹,之后搭出租车至玻州巴东勿刹边境,再步行至关卡的乘客检查特别通道,并声称入境我国是为了搭的士至加央巴士站,再搭巴士前往吉隆坡参与朋友生日。

他说,嫌犯的行李箱内装有2个手提包及2个背包,被扫描仪扫出里面藏有可疑物,然而肉眼看不出异样,直到执法员割切包包的暗格后,才搜出使用褐色纸袋包装的5.252公斤价值49万2375令吉海洛因,并怀疑对方是从曼谷取得毒品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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