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一架飞往韩国首尔的客机今日凌晨起飞后折返吉隆坡国际机场,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表示,根据最新修正的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MACPC),乘客有权索取赔偿。
该委员会消费者和公共事务总监普斯帕拉塔今日在一项汇报会中受询及时表示,这符合航空委员会对於9月2日(周一)正式生效的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MACPC)所进行的最新修改。
“消费者可以选择继续行程或退款。”
根据修正後的守则,她指倘若航班重新安排或重新调整时间,超过原定时间的3小时以上,乘客将有权索取以原本支付的方式退款。
较早时,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新的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规定航班倘若延误超过5小时,而乘客不愿继续行程,航空公司就必须提供全额退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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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斯帕拉塔在汇报会中举例称,即使是经过多次延误,只要原航班时间与最终启程班机延误超过5小时,乘客即有权取消其机票,索取全额退款。
另一方面,虽然我国没有强制征收航空公司碳排放费,但她指航空公司可以在需要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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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碳排放费取决于航空公司决定。我们(MAVCOM)没有为航空公司设定碳排放费的价格上限。”
马航也证实,这架于昨晚11时50分起飞前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的MH66航班因液压系统出现技术问题被迫折返,并在凌晨1时30分安全降落机场。
马航已重新安排MH66D航班于今晚8时飞往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