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奸杀10岁原住民女童的少年今日(27日)面控谋杀罪,在被告表示对控状明白后,和丰推事庭将案件定于10月28日重新过堂。
根据控状,也是原住民的17岁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16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之间,在和丰县拉沙瓜拉姆原住民村落甘榜柏沙一沼泽地致死10岁女童努莱娜,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推事努鲁艾依花面前表示明白。由于谋杀罪属于高庭审理权限,因此推事庭并无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在第302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最少30年或最高40年;若没有被判死刑,则需接受打鞭最少12下处罚。
由于被告还未成年,也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97(2)条文下被控,罪成将交由苏丹殿下发落,期间将继续被拘留。
- Advertisement -
此案主控官是维迪耶华莉副检察司。被告与受害者有血缘关系,受害者是名聋哑残疾人士。
- Advertisement -
推事随后将案件定于10月28日重新过堂,以便提呈化学、病理和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
据早前媒体报导,死者努莱娜是于本月16日失踪,其遗体于17日下午4时20分在甘榜柏沙一沼泽地被发现。警方初步调查,死者是遭谋杀后,再被弃尸在上述沼泽地。
据和丰警区主任凯占表示,解剖报告显示死者颈部有瘀伤及私处有撕裂伤,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展开调查,并逮捕一名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17岁男子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