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房屋、地方政府及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曼苏札卡里雅指出,地方政府禁止外劳在路边或在夜市营业,但却有人“借用”本地人名下的营业执照做生意,因此地方政府可采取行动对付他们。
他说,他曾指示地方政府,一旦发现有外劳在路边或在夜市营业,执法人员可采取行动进行查封,若外劳是使用本地人的执照营业,那将收回有关的执照。
他是于周日(25日)上午在吉打州议会针对多皆州议员莫哈末哈雅迪附加提问关于有外劳在路边或在夜市营业一事,如此表示。
另外,针对西塘州议员包旺附加提问有关其选区有越来越多小贩在路边经营生意,地方政府是否有做出规划避免该路段发生交通阻塞问题,或设立小贩中心,以便他们在合法地方营业。
曼苏表示,所有的地区都有面对同样的问题,当时在疫情时候,地方政府是允许小贩在路边营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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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出在米都太子路过港及钢沙路,有部分的小贩摆摊营业甚至占用道路,这妨碍了交通,甚至还有大部分小贩固执,坚持在原地营业,因此地方政府采取行动,计划安排他们在合适的地方营业。
他也说,申请商业执照的条件不难,当中包括申请者必须是18岁以上、提交身份证复本、申请者的照片、营业单位的外观及内部的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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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商业执照的条件都附属在地方市议会执照法令下,而遵守有关条件是要确保小贩所进行的生意安全及不被公众或环境干扰”。
他说,至于开拓新地方给予小贩营业,地方政府在这方面正积极执行,不过还要视地方的适合性、拥有足够的拨款及来自小贩的要求。
他说,州政府做好准备拨出市区内合适的地方作为小贩营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