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药厂Afi Farma制作多款药水。
印尼中雅加达法院22日裁定,当地一间制药厂及其供应商,对于夺走该国200多名孩童的“有毒止咳糖浆一案”,在民事方面有所过失、应该负起责任,必须对每位受害者的家庭支付最高6000万印尼盾(1.69万令吉)的赔偿金。
涉案“毒咳水”被发现含有“乙二醇”,这是一种常见化学物,用于制造煞车油和防冻剂等产品,尽管有毒却廉价,被不肖人士用来取代合法原料“丙二醇”。本案刑事诉讼文件指出,止咳糖浆的“乙二醇”浓度高达99%,而国际安全食用标准仅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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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毒糖浆导致逾200名孩童死于急性肾损伤,120多名孩童幸存但肾脏严重受损,其中一些人因此残疾,家庭承受经济困难。2022年底,超过20个家庭对印尼食品与药物管理局(BPOM)、印尼卫生部、多间制药产业公司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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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Afi Farma否认过失,还宣称对于民事诉讼裁决“感到失望”,正在考虑下一步法律行动。供应商CV Samudera Chemical则未回应媒体置评要求。
药厂老板及3名高管去年底已被判入狱2年、罚款10亿印尼盾(28.18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