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子拍下和未婚妻的欢好过程,之后又偷拍未婚妻的姐姐洗澡,最终由未婚妻亲自报警抓起来。
据新明日报报道,33岁的被告面对各一项侮辱女性尊严和持有偷拍影片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法官22日判被告坐牢20周。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和事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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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2017年左右,被告喜欢上色情偷拍影片,因此下载了几部影片自行观赏。2019年,被告在与未婚妻交往期间,在未婚妻的同意下,趁对方睡着或两人欢好时拍摄影片。
然而,被告又打受害者的主意。当被告前往探访受害者时,他会将手机的录像功能打开,并在受害者使用浴室时,把手机放在浴室进行偷拍。被告通过这种方式,偷拍了受害者洗澡的9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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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被告的未婚妻在家中使用厕所时发现被告的手机,输入密码打开手机查阅,才发现姐姐洗澡被偷拍的视频,揭发被告罪行。隔天,未婚妻约见姐姐,将此事告知对方,两人随之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