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水课题仍未停下,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再批评槟州供水机构(PBA)“逾期计表”,行政效率不佳,让人民平白多付数十令吉水费。
“我周二向槟州供水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巴玛纳登展示多付的水费单和解释情况后,他才恍然大悟说,竟有这事。”
王宇航周三与亚逸布爹州议员林冠英、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陈汇萍和峇眼达南州议员古玛然一起召开记者会,批评槟州供水机构管理不善。
王宇航现场出示3张水费单,单上日期显示分别是在第64天、67天和69天发出的水费账单。
槟城水费过去以来是每两个月缴交,意谓是以60天结算。
他强调,在水费未100%调涨前,槟州水费低廉到就算当局超过60天后才来计表,水费前后差异不大。
“可是,在水费调涨并分成3阶段收费后,逾期计表,在用水量累计下,第61天起的用水量随时就会进入第三阶计,以高额计算。”
槟州目前水费分3阶段水费,是第一阶段62仙、第二阶段1令吉17仙和第三阶段2令吉07仙。
他以一水费单在第69天被计算的用户为案例,单上显示该名用户必须缴交88令吉88仙水费。
69天共计88.88令吉的水费,用水单位:84
– 84除69天 = 每天平均用水1.22单位
– 1.22乘9天(超过60天的多天数)= 10.98单位
– 10.98乘2.07令吉(第三级别用水额)= 22.72令吉
“所以如果以60天计算,实际上该名用户的是月水费约是66令吉。但逾期计表下,就要多付逾20令吉。”
不能以人手管理不善为理由
王宇航指出,槟州供水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巴玛纳登回应逾期计表,是因PBA至今仍采取人工计表方式,工作人员无法同天覆盖所有地区,才会延误。
“但这不该是理由,PBA作为上市公司,不能以本身人手管理不善,让人民来买单(多付水费)。
他说,其实本身已在5月州议会上提出上述课题,巴玛纳登当时也身在议会内,却没有回应。
“昨天我再向他提出,他才恍然大悟说竟有这事。但我其实一早已将所有资料简讯他。”
“昨天会议上,巴玛纳登会针对水费单情况给予正视及作出改善。”
王宇航建议PBA,必须以60天准或少于60天计表,如是自身人手不足,无法准天数计表,就理自行承担亏损(即少于60天计表),而非让用户承担第二级或第三级别水费。
他也促请其他用水户可多留意各自的水费单,避免上述情况持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