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虚增财政收入的主要动机是为了政绩。
随著中国各地去年审计报告陆续出炉,多个地方政府以造假手法虚增财政收入的情况又被曝光,部分地方虚报收入甚至超过百亿。地方政府的收入真实性、健全度也受到质疑并关注。
第一财经报导指出,中国地方政府虚增财政收入是一个“老问题”,主要动机是为了政绩,因为财政收入成长指标是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特别是近年随著财政收支缺口扩大,一些地方政府的预算收支难以平衡,因此藉虚增财政收入、人为调节收入征收进度等手法,虚报政府财政情形。
报导列举出广东省、河北省、四川省、青海省、辽宁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审计报告,都显示出当地部分县市政府财务造假的情形。
据广东省审计报告,共有3个市及3个县藉由国有企业购买国有资产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171.01亿人民币(104.53亿令吉);河北省审计报告指出,1市7县藉由虚假处置公益性资产、多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或罚没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24.95亿人民币(15.29亿令吉)。
四川、青海、内蒙古、辽宁等地的审计报告则揭露了数百万到千万不等的虚报收入。
报导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虚增财政收入掩盖了真实财政收入状况,隐瞒实际财政赤字,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也干扰了中央对地方真实财政状况的判断,容易误导决策,影响宏观调控,并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专家建议,抑制虚增财政收入行为,一方面需要地方端正政绩观,科学理性设定财政收入指标,并落实“预算法等收入指标只是预期性指标,而非刚性完成任务指标”,减少地方为了完成任务而虚增收入。并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相关方面要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虚增财政收入行为,对于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报导也提到,部分审计报告中建议,针对财政收入,要加大税费征收管理的力道,部门数据共用更加完善,填补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巩固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