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民主促进会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前,以三语念出上诉庭在2014年就赵明福命案做出的判词摘要,提醒警方必须以谋杀角度调查赵明福命案。
赵明福妹妹赵丽兰指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机构,反贪污委员会及相关官员面对调查人士在被拘留期间因压迫手段导致死亡案件时,不应该逃避自己的责任。
她认为,施压者在命案发生后,应该被警方或总检察长以谋杀或过失杀人罪提控,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然而,她表示,警方或总检察长在赵明福敏感中并没有依据适合的法令采取行动,甚至也不符合联邦宪法的第5(1)条文及第8(1)条文。
她说,联邦宪法第5(1)条文阐明,任何人的生命或人身安全自由不得被被夺,除非依法执行;而第8(1)条文则阐明,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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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民主促进会在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本月1日会见了赵明福家属后,决定在周六晚(17日)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外举办“烛光朗读会”,希望警方能够了解2014年上诉庭就赵明福命案做出的判决内容。
赵丽兰指出,哥哥赵明福在反贪会调查的案件中只是一名证人,当时被拘留在反贪会办事处是为了协助调查,若不是官员以不当的方式录供,让哥哥彻夜未眠,哥哥的颈部就不会受伤,可能也不会发生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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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强调,我国的法律并不允许逮捕证人,并在深夜至清晨长时间进行压迫性供证。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则表示,根据上诉庭的判词,赵明福被一名或以上的不明人士谋害致死,但警方至今仍未援引谋杀角度调查此事,这并不符合逻辑。
他希望,在众人念出了判词摘要后,警方能够更了解判词及案件,并重新展开调查,将凶手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