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拟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
综合新京报和澎湃新闻报道,中国民政部13日在网站公开《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公布的草案,也体现了民法典涉及婚姻的最新要求。
- Advertisement -
比如,草案对于婚姻登记中所需出具的证件进行了修改,取消了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以倡导婚姻自由。按照修订草案,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出示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只有两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Advertisement -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出具的证件也只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两项。
目前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则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按照草案规定,中国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至于中国居民自愿离婚方面,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也就意味着,未来进行婚姻登记,将不会再有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