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刑事高级调查官涉嫌索取和收贿1万2000令吉,以结案一宗强奸案,遭槟城反贪会逮捕,于周三(14日)早被控上玻璃市加央第一地庭时不认罪,要求审讯。
控状指出,46岁的被告普巴兰作为一名公务员即槟城东北县警察总部的刑事高级调查官,被控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及5月15日,在玻璃市巴东勿刹马来亚银行,通过马来亚银行户头,两次向莫哈末哈菲兹的弟弟即莫哈末索拉胡丁各收贿6000令吉,共1万2000令吉,即使知道莫哈末哈菲兹与案件调查有关系。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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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第一地庭法官诺莎哈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每个月需到邻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把护照提交给法庭保管,案展10月4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诺阿祖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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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贪会早前的文告指出,被告是因涉嫌索取和收贿1万2000令吉,以结案一宗强奸案,于周二早10时左右在槟城反贪会办公室供证时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