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夫指出,柔佛昔加末第二工业区有5家工厂在处理废料时违反《环境法令》,该局准备将违法的业者提控上庭。
他今天(14日)发表声明说,环境局在接获昔加末第二工业区附近居民的17宗起投诉后,到7处可能造成污染的地方展开持续监测和检查,并发现有5处违反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
他说,有1个是处理锂电池废料(SW103)、2个处理铝渣 (SW104)、1个处理电子废物 (SW110) ,以及1个处理已经被受管制废料污染的电缆(SW422) 。
他说,根据在7月16日和8月12日的调查发现,这5处没有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并在该法令第38(1)(a) 条文下的设备操作扣留 (POK) 的处罚,以阻止污染的持续发生,继而影响公共健康。
他说,环境局正在准备调查报告,以向涉及的商店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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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一旦罪名成立,每家业者可在涉及的条文下,面对刑罚。
这包括第18(1) 条文下,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第19条文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第34A(6) 条文监禁最高5年,同时可被罚款至少10万令吉和最高100万令吉以及第34B (1)(a) 条文,最高监禁5年,罚款至少10万令吉和最高1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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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将继续监测昔加末第二工业区,以确保是否仍有业者在未经能环境局批准下处理受管制废料。
他说,政府慎重看待环境罪案,任何工业业者受促遵守环境法令,否则将受到对付。
他也说,民众若有任何有关环境污染问题可拨打全天候免费热线:1-80088-272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和到环境局网站 https://eaduan.doe.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