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外籍男子涉嫌滥用补贴柴油遭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逮捕!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披露,该部通过“纰漏行动3.0”(OPS TIRIS 3.0),成功打击国内补贴柴油滥用活动,周三(7日)该部执法人员在玻璃市巴东勿刹甘榜哥南工业区突击当地一家柴油和汽油批发商。
内贸部执法总监拿督阿兹曼周六(10日)发文告,布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接获情报及观察多日后,于8月10日约上午10时展开突击行动。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显示,被突击的店家从事向工业用户销售柴油的生意,然而根据该部的调查,该店家也被发现向外国注册车辆售卖补贴柴油。
“突击时,还有2辆外国注册的皮卡车,正在店内添加柴油。”
“进一步调查后更发现,其中一辆皮卡车通过该店的加油泵,总共加注了72公升的柴油。”
阿兹曼表示,执法人员已经扣押两辆皮卡车、柴油、手机和多份文件,经估算总额大约8万4150令吉。
他补充,执法人员也扣留4人协助调查,其中两人是年约70多岁的本地公民,声称是该店员工,另外两人则是年龄介于40岁至60岁的外国公民,两人是被扣押的皮卡车司机。
他说,当初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调查此案,以鉴定所有与上述活动相关的个人或公司及分销链。
“该店家也涉嫌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即未经许可批发或零售任何统制品,以及该条例下的第9(2)条文,即批发商向无执照人员销售统制品。”
内贸部严厉警告,任何人或公司务必遵守大马法律,一旦触法可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提控。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公司团体,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此外,有关公司也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下被调查。”
倘若该公司行为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涉案者将面对不超过15年监禁,以及罚款至少为不法收益的5倍金额,或是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内贸部也呼吁,若公众发现任何滥用补贴柴油活动,可向当局提供情报,包括通过贸消部电子投诉(e-aduan)官网、拨打热线电话1-800-886-800、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HEP、拨打贸消部执行指挥中心03-8882 6088或6245,亦或是通过手机通讯软体Whatsapp 至019-279 4317,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