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移民局将45名违反移民局法令的非法外劳提控上庭,个别被判处罚款和监禁,其中有7人被判鞭刑。
霹雳州移民局局长米奥哈斯布拉指出,该45名非法外劳周三在冷甲特别法庭面控,分别为11名缅甸男子、1名缅甸女子、10名巴基斯坦男子、9名孟加拉男子、6名泰国女子、6名印度男子和2名斯里兰卡男子。
他周四发文告表示,当中18人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逾期逗留)条文下被提控、13人在相同法令第6(1)(c)(没有合法的证件入境及逗留在大马)条文下被控,以及13人面控触犯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滥用准证)条文。
他披露,法官英丹鲁努法丽娜判处45人罚款介于800令吉至1万令吉不等,以及监禁2个月至5个月之间。
此外,他说,在缅甸男子中有7人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条文,各被判一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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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说,与此同时,有一名泰国女子被控2项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和第56(1)(I)条文的罪名,即没有合法的证件入境及逗留在大马,及持有非法修改/伪造的签证。
他表示,上述被告是霹雳州移民局在14间住家、食店及娱乐场所展开突击行动时所逮捕。
他指出,该局希望民众能够向当局投报,以协助遏止在国内泛滥的非法外劳;除了非法外劳,该局也将采取严厉的行动来对付任何聘请和庇护非法外劳的雇主或人士,包括把他们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