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绑架6岁女童廖家慧的31岁男子梁文胜(音译 Leang Win Son),周四被带到柔佛新山法庭面对15项控状,但他否认有罪,获准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嫌犯今日(8日)身穿黑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在警方的押送下,于早上8时戴着手铐抵达新山法庭。
嫌犯因绑架、藏有各种性玩具和儿童色情材料,今日在新山两个地庭分别面对15项控状,包括一项《刑事法典》第363条文(绑架儿童控状)、一项《刑事法典》第346条文(非法禁锢控状)、7项《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持有色情材料控状)及4项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8(b)条控状。
主控官嘉华建议法庭,针对6项控状以每项2万令吉,合计12万令吉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被告辩护律师努扎菲拉提出,保释金不应同等惩罚为原则,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
她也希望法庭考量到被告和家人无法负担庞大的保释金额,向法庭提出最低保释金额的要求。
努扎菲拉在求情时提到,被告因健康问题没有工作,其58岁母亲则打散工维持家计。
她说,被告的母亲是一名单亲妈妈,没有固定工作,从事各种行业,包括到工地当建筑工,每月收入最高只有3000令吉。
最终,法官诺拉达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每个月必须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可骚扰证人。
梁文胜稍后也被带到另一个地庭,面对2项绑架及禁锢控状,他同样不认罪。
法官拉希达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样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得干扰证人。
警方是于8月4日于嫌犯位于古来住家,寻获各类色情物品及儿童色情材料而再次将嫌犯逮捕,并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0条文及《刑事法典》第292条文对嫌犯进行延扣。
今年7月20日,廖家慧随同父母到盆舞节摆摊后失踪,父母报案后,警方于7月23日在峇当加里一家廉价酒店寻获廖家慧,并逮捕31岁男嫌犯。
警方随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65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犯罪》第14(a)条文调查此案,并延扣嫌犯13天至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