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协助钓鱼骗局团伙,从新山入境狮城,盗用受害者的银行卡资料购买高价手机和奢侈品,从中赚取3000新元(约1万零132令吉)佣金和一个名牌包,被判坐牢56个月。
被告陈念豪(23岁)来自马来西亚,面对14项诈欺罪和3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周三承认其中6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被告的同伙是许凯建(29岁)。
案情揭露,被告安排了一名大马籍司机,于4月11日、13日和16日,负责接送两人出入新马。4月11日,两人在柔佛公寓与男子“谢东来”碰面,领取苹果手机,而这些手机已经通过Apple Pay绑定了钓鱼骗局受害者的银行卡。
领了手机后,两人乘车入境狮城,直奔滨海湾金沙,用Apple Pay尝试购买苹果手机,但交易没有成功。两人转战奢侈品店,成功支付870元购买1个迪奥(Dior)男性卡包。
两人随后搭地铁到狮城大厦,用另一张绑定卡购物,但未能成功支付。两人又前往乌节路的苹果商店,被告按指示使用另一张绑定银行卡购物,最终成功支付4035元,买了2台手机。得逞后,同伙让他继续消费,被告又花了6052元5角买了3台手机。
此后,两人还买了1台三星手机、3台苹果手机、2个古驰(Gucci)包,以及1个圣罗兰(Saint Laurent)名牌包。直到银行卡被移除,两人才无法继续消费。
赃物当礼物送妻
接着,司机送两人到义顺,同伙独自到手机店倒卖5台苹果手机和1台三星手机,换取8840元。同伙按照谢东来的指示,将其中1680元PayNow给一个手机号码,再将3000元和其中一个价值3300元的古驰包送给被告。被告后来花光这笔钱,并将包包送给妻子。
司机将两人载回新山公寓,两人当时身上还带着4160元现金、3台苹果手机、1个迪奥男性卡包、2个古驰包和1个圣罗兰包。除了被告的古驰包,同伙将其他物品交给谢东来,对方则将圣罗兰包赠送给他。这些物品至今没有被警方起获。\
一名33岁加拿大籍男子于当天傍晚上网报案,声称信用卡于同月10日被绑定在苹果电子钱包,隔天被盗用870元。
3天内刷2银行卡 消费近2.9万新元
被告和同伙3天内成功使用2张银行卡,一共消费2万8278新元(约9万5569令吉)。两人未能成功支付的数额为1万740元9角4分。
被告周三认罪。控方指出,被告为了赚快钱当跑腿,和同伙3次进入新加坡,消费了2万8278新元,并将商品在本地转卖或带回马来西亚。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56个月。
故技重施事败 被告与同伙关卡被捕
上得山多终遇虎,被告与同伙在关卡被捕。
食髓知味,两人故技重施,于13日再次进入新加坡,这次是前往星耀樟宜购物,但遭遇数次支付失败后,被告安排司机接他们回新山。
4月16日,两人再次出击,被告指示司机接他们从新山到滨海湾金沙。不过,两人在兀兰关卡遭遇拦截逮捕,关卡人员在他们身上查获3台绑定了28张银行卡的苹果手机。有关银行卡都属于骗局受害者。
调查揭露,同伙许凯建与谢东来等几名中国人相识,知道对方涉及钓鱼网站骗局,将受害者的银行卡信息绑定到手机上。许凯建找来被告当帮手,用绑定卡消费,成功后就能从转卖赃物的交易中赚取35%佣金。
盼取回2未涉案手机
被告求情时表示忏悔,请求法官协助,让他拿回另外2台被没收的手机。
他指出,该2台手机并未涉案,一台是妻子分期付款购买给他的礼物;另一台是自己购买的手机,当中存有妻儿照片和资料。
控方表示,不打算要求没收被告的手机,调查官将决定如何处置手机。法官随后指示控方向调查官转告被告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