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现有法令并不足以严格对付吸毒司机,因它只有在这些吸毒司机肇祸后,才可以被控上法庭。
“倘若一名吸毒司机没有肇祸,我们只能吊销其驾照,这需要重新检讨,我们不要等到意外发生后,才对这些司机采取行动。”
他指这些吸毒司机,必须剔除出我们的系统及马路,交通部因此会重新检讨相关法案,对付吸毒司机,无论他们是否有涉及意外。
他希望法案能在年杪,10月或11月会的国会议会中被提呈。
陆兆福是巡视吉隆坡鹅唛执法中心,了解当局对旅游巴士及公共交通的检举行动后,向媒体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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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称,根据《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文,只要驾驶者的酒精浓度测试超标,即可以监禁两年,无需涉及意外。
“这法令没有用在吸毒司机身上,我们必须堵住相关漏洞。”
对他而言,吸毒司机与醉酒驾驶,同样危险,可能更危险,特别是拖格罗里,会引起更大的危险,如两天前发生的意外,一名吸毒司机将拖格罗里撞向住家,导致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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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当局必须要用尽一切方式,杜绝任何理由的吸毒驾驶,不要使之成为文化,让他们在路上更大胆狂妄。
陆兆福也公布陆路交通局对商业轿车的特别取逮行动,在短短5天(8月1日至5日)内,在276名被检查的司机中,就有21人为吸毒者,换句话说,每13名商业轿车驾驶者中,就有一人要依靠毒品执行任务。
他认为,问题相当严重,并呼吁相关公司要为他们的司机进行定期检查,勿聘请吸毒司机。在旅巴及公共交通的检举中,在2547名被检查的司机中,则有26名检验呈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