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突击17个单位,槟州卫生局药剂执法单位(CPF)搜获463种各类非法性药及7个电子设备,充公物总值390万令吉。
调查发现这批春药主要是供应给电商平台在网上销售,供应链已进行约2年,每一款性药的价格介于100至200令吉,而药物上并无明确的药物标签和说明。
槟州卫生局主任法兹拉医生周二在记者会上透露,药剂执法单位于7月30日,在槟城展开执法行动,突击检查制药厂、药剂行、住家、办公室及仓库等地方,也打击电子商务网购服务,搜获463种各类非法性药。
她指出,该局相信这批性药出自于被取缔的制药厂,并统一发货至全槟店铺,但最主要是供予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该局药品控制执法组(PBKD)还发现,未经注册的非法性药不符合1956年食品法规条例的标签要求,即没有制造商、包装商及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她说,该局相信这性药供应链已进行约2年,执法员暗中侦查后待时机成熟展开取缔行动,这也是该局今年所破获的最大宗非法性药取缔行动。
“性药泛指用于增强性功能提高性快感的药物,主要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rectile Dysfunction)及性无能等,若服用不当的性药,可能导致低血压、心脏及肾脏问题或精神病。”
她透露,执法员扣查9人协助调查,他们的年龄介于20岁至50岁,这9人只是店主或员工,并非医药领域的专业人士。她警告任何出售未经批准药品个人或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分销或使用品质和安全方面没有保证的药品,民众受促勿从社交媒体平台、线上购买药品。
她提醒消费者向医生获取药物治疗的建议,在没医生监管下使用性爱药品,可导致血压和心率上升,从而增加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风险,尤其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及肾脏问题的人士。
目前当局援引1952年毒药法令13(a),并可在相同法令32(2)条文展开调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者两者兼施,1984年毒品及化妆品控制法令第7(1)(a)及18A(1)(a),展开调查。一旦被定罪,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则可被罚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至于犯下相同罪行的公司,初犯可被罚款高达5万令吉,再犯则可被罚最高10万令吉,以及1952年毒品销售法令12(1)条文展开调查。
民众可通过网站https://www.npra.gov.my,或联络03-78835400查询药品安全,同时举报违法药品,网站https://www.pharmacy.gov.my、https://moh.spab .gov.my,或联络电03-78413200,或下载NPRA Product Status药剂执法单位手机应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