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满20岁的青年涉嫌贩卖12.75公斤冰毒,周五(8月2日)被控上地庭,若罪名成立,将面对死刑。
19岁的阿邦丹尼在法官阿末弗亚面前听取控状后点头示意,但没有记下是否认罪。
他被控于7月19日晚9时24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第二航站楼2楼的缉毒调查部办公室贩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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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并至少被鞭打15下(若未被判处死刑)。
法庭将此案定于11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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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官诺莎布丽娜代表检方,而被告律师为达伦易(Darren 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