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木(左起)、余家福、张天赐和吴文恭,分持在我国经商的基本内容。

马中友好互助协会揭露,在我国从商的中国人,在注册公司时往往以本地合伙人的名义登记,以至在发生钱财纠纷时认为受骗,因此呼吁这些中国人,应该聘请专业人士,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该协会主席余家福律师周四在记者会说,基于两国法律不同,中国人寻找本地生意伙伴时,也应另外聘请专业人士,如聘请本地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法律意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他说,当事人在成立有限公司时,也要聘请专业的秘书和会计师等。

他指出,该协会的宗旨是提供平台,为两国生意伙伴提供和平协调,但他们仍然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不过,该协会认为,若双方之间出现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该协会会让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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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会雪兰莪州分会主席拿督汤木说,一些中国商人借用本地人的名义成立公司,但后者完全没有工作,一旦发生纠纷,却发现公司属于本地人的名下,因而吃亏。

该协会顾问兼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说,大马非常欢迎中国人在我国进行投资,根据案例,有90%的中国人面对类似问题,认为对方占有他们的生意。

他说,其中一方认为受骗,另一方则以亏本为理由。

他补充,大部分是本地人拒绝再与中国生意伙伴见面协调,而是委托律师代表他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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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知道,中国人需要来回马中,非常麻烦。”

张天赐说,中国大使馆也有法律顾问,中国人可以通过大使馆寻求法律咨询和协助。

出席者包括该协会署理主席拿督吴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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