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童遭拐一小时案;一名被控涉及绑架这两名女童的炸香蕉小贩,被指以50令吉,诱骗女童作为陪同他送信的酬劳。
31岁被告莫哈末沙礼扎奥夫曼周四在雪州大港推事庭被控绑架罪名后,当庭认罪,被判监禁两年和罚款2000令吉。
两名女童被指乘坐被告的Bezza轿车,到零售店和到而榄四处逛逛,复顺便载到被告的住所,待同一天晚上7时45分,才被送回去。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上周五(19日)傍晚6时30分,在而榄金鱼花园2路拐带8和6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63条文(绑架)。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监禁最多7年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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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推事西蒂哈嘉阿里承认罪名。
来自法律援助局(JBG)的被告代表律师慕哈末慕奇礼,向推事求情时指出,他的当事人声称想要女儿,才拐带这两名女童。
他说,他的当事人没有犯罪前科,这是后者第一次犯错,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根据我的了解,我的当事人有两名儿子,但没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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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主控官努鲁苏菲雅杰沙尔副检察司认为,绑架案出现增加趋势,且影响和威胁公共安全,因此要求推事作出适当的裁决。
推事随后裁决,被告从下判日起监禁24个月与罚款2000令吉,如果无法支付罚款,需要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她认为,被告对控状直认不讳,显示后者真诚后悔,但需要考虑到公众利益,尤其是必须让被告和民众有所觉醒,以知道绑架的严重性和逐渐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