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执法人员上周一(15日)在怡保苏丹阿兹兰沙机场,起获一批没有进口许可证的猪肉产品“原味黑猪肉爆汁烤肠”。
霹雳检疫及检验服务局总监莫哈末诺哈欣发文告表示,有关价值约2000令吉的包装猪肉产品,是在机场透过手提通关,遭该局人员检查时,发现并未持有MAQIS发出的合法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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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虽然查获的食物产品价值不高,但却存在引发疾病风险,尤其是可对我国畜牧业造成影响的非洲猪瘟;因此,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例如拥有MAQIS进口许可证。
他说,该局人员随后援引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和检验服务法令(第728号)第11(1)条文,将上述违禁品充公。而触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该局表示,落实第728法案是确保进口我国的植物、动物、尸体、鱼类、农业产品和微生物,是不受害虫、疾病和污染的威胁,并遵守已设定的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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