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支持达伊沙组织(DAESH,或称IS)并拥有相关物件的无业妇女,周五(19日)在地庭被控两项罪名。
现年57岁的弗兹雅哈宁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但法官莎莉扎并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因为此案属于高庭权限。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4年6月23日早上9时02分在蒲种金銮镇的一间公寓单位,在其手机内和一支随身碟(pendrive)藏有达伊沙相关物件。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扣押任何用以犯罪的资产。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4年6月28日早上9时15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反恐特别组(E8),使用Instagram账号Aurora Millisaa @Hanee_bear_ ,支持达伊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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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40年或罚款,以及扣押任何用以犯罪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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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择定案件于9月20日重新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鲁兹拉副检察司,被告未聘请律师。
来源:马新社